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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备案检查紧急通告.... |
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,近期结合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下发的《关于加强互联网站长效管理的意见》(沪通信管[2006]市字232号)文件精神和上海电信公司下发的《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关于终止、恢复互联网站接入的实施操作细则》的通知,现将以下规定下公告各用户单位,请各单位遵照执行。 1.请各单位必须做好新增网站的备案工作,做到先备案后接入;老网站注意备案有效期,一旦过期,请立即备案。 2.凡涉及色情、赌博、扰乱社会公共次序等不符合规范的网站一经发现,必须在20分钟之内关闭,并且关闭DNS指向。 3.要求用户关闭的网站,在没有得到恢复网站的通知前,不得擅自开通,一旦发现有开通,机房将立即断线2周,一切后果有用户自负。
特此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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